近日,张港镇某村妇女余某来到天门法院张港法庭,将一面题写着“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法官”的锦旗送到张港法庭向仲华庭长手中,对法庭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案情介绍 余某与彭某是一对再婚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了12年。2016年,彭某因病去世,名下留有房产1套、存款和公积金等共计24万余元。彭某与前妻所生子女彭某甲、彭某乙、彭某丙就房子、存款、公积金的分割问题和余某发生纠纷,彭某甲等三人主张按农村习俗和家庭实际情况分割上述财产,余某则认为,应先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再考虑遗产分割,双方为此分歧很大,最终闹得彭某甲等三人损毁余某家庭财物。余某无奈遂诉至天门法院。 矛盾之源 张港法庭受理后,入村了解案情,得知余某与彭某甲等三人以前一直相处融洽,直至因彭某去世要分家析产时才闹得不可开交。彭某甲等三人因彭某生前曾答应要赠与他们7万元用于结婚,且其生母的遗产原由彭某管理,遂擅自取走了彭某名下的存款,而余某因彭某甲等三人擅自取走存款而心有怨气,故要求平均分配,这才有了上面所说的彭某甲等三人损毁余某家庭财物之事。 庭审 现场 开庭当日,彭某家属及邻居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因双方争议很大,张港法庭未当庭宣判。休庭之后,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法官意识到,如果案件不能解决好,将影响到几个家庭的正常生活,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即便依法判决,也会让双方亲情撕裂,再难修复。 积极 调解 法官遂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化解了双方的恩怨,还减少了双方的诉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