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港法庭 | 高墙内的调解

2018-04-09 08:34
来源: 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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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门法院张港法庭深入沙洋某监狱,在高墙内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天门男子胡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天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投入沙洋某监狱服刑,曾经美满的家庭因此破碎。

在独自带着小孩生活两年后,胡某之妻李某身心疲惫,于2018年3月诉至天门法院,请求与胡某离婚,并由自己抚养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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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张港法庭法官及时与沙洋某监狱服刑指导中心联系,深入了解胡某服刑期间的表现和其对离婚的态度,得知胡某担心自己身处监狱,维护权益困难而不愿离婚。

为此,法官多次深入监狱与胡某沟通交流,从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家庭的影响,到妻子独自生活不易,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并阐明法官执法办案的公正原则及处理家事案件的审慎态度,帮助其消除错误认识,鼓励其改过自新、勇敢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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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回合下来,胡某幡然悔悟,认识到一切后果都是自己犯罪行为造成的,不再迁怒妻子,不再坚持己见,表示愿意离婚,以减轻对家庭的愧疚之情,使妻儿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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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在法官的主持下,胡某与李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就小孩抚养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离开监区时,胡某一再对法官表示感谢,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新做人。监狱负责人对法官特事特办、深入监区、教育感化服刑人员的做法大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