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门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人大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相关意见要求,以“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积极争取市委支持,推荐人民法庭庭长到乡镇挂职锻炼,着力提升法庭干部综合素质,推动人民法庭“零距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今年5月起,程智超、刘曾庆两名法庭庭长以党委委员身份分别挂职于马湾镇、净潭乡。此举为人民法庭参与地方社会治理和人民法庭案件有效办理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两名同志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受到挂职乡镇主要领导充分认可。8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调研时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挂职三个月来
两名庭长做了哪些工作
有什么感悟呢
让我们来听听卢市法庭庭长刘曾庆的介绍
刘曾庆,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法学本科,2007年7月参加工作,一级法官,2020年12月任卢市人民法庭庭长,现挂职净潭乡党委委员。
经院党组推荐,今年5月,我被天门市委组织部选派到净潭乡任党委委员(挂职一年)。期间,我积极寻找工作突破口,统筹做好法庭本职工作及乡党委分派的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在推动辖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一、转变角色,勤奋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从法庭庭长到乡镇党委委员,面临着新的角色定位、新的工作环境、新的工作任务,必须尽快熟悉工作流程,把握工作特点,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转变。为此,我除了认真参加乡党委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还在休息时间认真研读基层民主制度、基层经济工作制度、新农村建设要求等。只有通过勤奋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才能在全乡发展的大局和社会治理上献计献策。
二、端正思想,直面挑战,明确自身职责任务
“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不跳出舒适圈永远也不会领会这句话的深意。于我而言,挂职既是宝贵经历,也是重新认识自己、精进自身的良机。担任净潭乡党委委员后,我需要同时兼顾法庭和乡党委分派的工作,对我而言,既是挑战,也是学习的机会。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我将庭内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调动庭内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尽力提升审判质效。经乡党委安排,我负责协助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肖丽舟分管乡综治、信访、禁毒、维稳等工作。在乡党委履职期间,我摆正位置,牢记“组织选派我到乡镇来,是真真切切来办实事的”。我在充分了解工作内容后,与肖书记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优势,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并有序实施。
三、当好参谋,忠诚履职,提高自身服务水平
(一)“法庭”+“网格”,织密基层治理法治网络
净潭乡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辖区人口3万余人,面积68.98平方千米。乡镇和法庭都是面向群众最直接、最前沿的窗口。基层工作做得如何,群众路线走得怎样,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谐、稳定。挂职乡党委委员后,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排查风险隐患,我向乡党委汇报后,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大会,以村、社区数量细化为12个网格,每个网格均建立以我、包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书记员为固定成员的调解团队,由包村干部负责具体联络。此举便于充分发挥包村干部、党支部书记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指导其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前无法化解的,再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
辖区村民李某(化姓)系精神病人,其丈夫张某(化姓)不愿照顾,故李某父母承担了照顾李某的重担。李某母亲找到村党支部书记,表示希望能为女儿办理离婚手续,但因女儿病情,不知如何办理。我从党支部书记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带领包村干部和书记来到李某家,倾听其父母意见,并当场电话联系张某,告知其如不履行夫妻间扶养义务,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某表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无力照顾李某,但同意离婚,并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费。随后,我们指导双方提交材料,充分告知权利义务后,在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最终,李某父母拿到张某给付的3万元经济帮助费,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耗时3天。
此外,设立网格及调解团队后,法庭人员和村两委干部之间的联系更密切,法庭可以先通过村两委干部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矛盾激烈程度等,村两委既能协助送达、调查,也能参与调解,还能联合稳控,避免矛盾冲突升级。自挂职以来,辖区村两委干部协助送达30余次、协助调查10余次,参与调解10余次。
(二)多措并举,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维护辖区稳定,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经乡党委安排,抽调我加入安全生产巡查专班。炎炎夏日,我和专班人员走访辖区内学校、商场、农贸市场、企业等,检查燃气设备和消防设施,讲解可能发生的生产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露天焚烧秸秆既污染环境,又易引发安全事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是各乡镇夏季工作重点之一。我到岗后第一次参加乡党委会议即是秸秆禁烧专题会议,乡党委成立秸秆禁烧小组,实行网格责任制,安排宣传车及巡查人员全天候在辖区内宣传、巡查。5月26日下午,某村附近土地上发生了焚烧秸秆现象,乡党委召开紧急会议,我受乡党委安排,参与该起事件的调查工作。我和专班人员赶赴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后查获秸秆焚烧带头人王某。我向王某宣讲相关法律、政策,释明其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焚烧秸秆。
(三)加强普法,法治引领助力乡村振兴
通过“法律六进”、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普法是法庭的日常工作之一,为了更好地为辖区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完善诉讼便民利民服务网络,经向乡党委汇报后,法庭在净潭乡综治中心设立法官联系点,每月定期开展法官接访,接受群众咨询,“一站式”服务,无需当事人多跑路。今年6月,我院在净潭社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打造“老百姓家门口法庭”,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实现诉讼服务全域覆盖,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最熟悉民情、最贴近群众的群体,其调解纠纷的能力直接影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在普法工作中,我将村支部书记的法律意识提升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净潭乡针对村支部书记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提高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好地带动身边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我还指导他们严格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逐步培育村民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并强化执行力,紧盯村民的需求和村里实际,集思广益,有针对性地解决村民实际问题。
(四)主动思考,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挂职党委委员后,我经常向乡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并在党委会中就“三重一大”事项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就干部管理、基层治理、经济发展等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建议。
基层治理工作千头万绪,需要乡党委、村干部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及较强的廉洁意识。我曾在刑事审判部门工作十余年,具备丰富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经验。在乡党委会上,我结合案例,针对公款管理、招投标、土地转让等事项,提出建议。
经济工作是中心工作,是全乡工作的重点,保护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也是法庭工作的重要部分。通过参加机关工作例会、专项工作会议、陪同走访辖区企业等,我充分了解了辖区重点工作及经济发展方向。法庭在审理涉及辖区相关产业的案件时,我会及时向乡党委汇报,力争将诉讼对经济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另外,对辖区重点项目的引进协议审核、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纠纷处理等,我均协助处理或提供法律意见。
这段时间,虽然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领导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将更加虚心学习、认真工作、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