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 | 天门法官应邀与律师交流

2018-05-02 16:18
来源: 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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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的含义是,和睦相处但不随便附和。“和而不同”比较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当前法官和律师的关系。


法官和律师的交流是怎样一种情景呢?


4月28日上午,天门法院刑事法官李军、敖于应天门司法局邀请,参加天门市2018年律师教育培训会,就刑事诉讼相关问题与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坦诚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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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以《刑事诉讼理念及控辩裁三方关系》为题,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变革、刑事诉讼理念、控辩裁三方关系等方面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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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于就刑事诉讼中律师在辩护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交流


参加培训会的三十余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纷纷表示,通过与法官坦诚交流受益匪浅,有助于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司法公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