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天门法院在行动!

2019-03-11 09:41
来源: 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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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天门法院在岳口人民法庭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蒋鸿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审管办和各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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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汉江中院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汉江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专题工作会议。3月5日,党组书记、院长漆俊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汉江中院专题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枫桥经验”在天门法院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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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审管办主任褚小军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指示,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的通知》,传达了汉江中院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2018年法庭工作情况,各法庭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汉江中院专题工作会议及全院2019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尤其是着力抓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工作谈了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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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鸿涛副院长指出,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要强化诉讼风险评估,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实现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在诉前妥善化解,就地化解。要建立“分调裁”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解决纠纷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力促矛盾纠纷线上快速化解。

蒋鸿涛强调,2019年要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务实创新为工作主线,始终坚持“三个必须、三个决不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奋力开创天门法院工作新局面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