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天门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各人民法庭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程强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2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就我院人民法庭优化布局和“一庭一策”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讨论。
程强斌指出,最高院、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及省法院先后发文就人民法庭建设作了部署安排,为扎实推进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良好机遇。
程强斌要求,各人民法庭要立足审判职能,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联系联动制度化,积极融入基层治理格局;二是多元解纷一体化,不断拓展诉源治理途径;三是服务乡村差异化,精准对接美丽乡村建设;四是司法便民人性化,竭诚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五是能力素养多极化,持续培育优秀法庭干部;六是法庭党建项目化,全力争创党建示范法庭。
程强斌强调,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全体法庭干警要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持续保持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状态,踔厉奋发、担当作为、开拓创新,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篇章。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忠汉主持会议并强调,各人民法庭要注重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更好地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天门、法治天门建设。
会上,8个人民法庭庭长、负责人结合本庭实际,就2022年法庭工作计划作了发言。
张港法庭庭长向仲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做法,积极创建“无讼”乡村。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好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措施,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力度,保障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推动乡村文明进步。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法打击干预婚姻自由、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助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
仙北法庭庭长叶四华:2022年,仙北法庭将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五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以高目标激发拼搏意志,以高标准争创一流业绩,以高要求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多宝法庭负责人敖于: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为促进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能力,加强与人民调解等基层组织的联系,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进一步强化特色法庭建设,全面构建服务“三农”、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卢市法庭庭长刘曾庆:坚持各级党委的领导,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主动服务辖区中心大局。
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组建成一个多元化的网络群体,基本实现法治引领、共同参与、协同发力的基层治理格局。
加强巡回审理,运用巡回法庭、上门立案、联合调解等方式,延伸诉讼服务。
加大法治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干驿法庭庭长 程智超:推进诉源治理。主动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力求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坚持服务大局。全流程执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包联,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助力乡村振兴。在所辖三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选取农村易发、多发的高价彩礼、民间借贷等案件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促进家德家风和乡风文明建设。
黄潭法庭负责人袁媛: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衔接协同,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创新宣传方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优质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加强与企业联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充分运用信息化服务审判,实现信息化与法院案件管理工作的高度融合,提高审判质效。
岳口法庭负责人杨梅:积极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定期走访岳口工业园重点企业,优质高效审理涉企案件,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及“法律六进”工作,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乡风民俗的优良转化。
推进智慧诉讼服务,最大限度简化诉讼事务办理程序,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皂市法庭负责人张晓莉: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强化责任担当,找准服务地方“契合点”。
构建科学审判体系,优化诉调对接深度和广度,建好矛盾化解“高速路”。
聚焦企业司法服务需求,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
加大送法下乡力度,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当好普法宣传“先锋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