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优化委托司法鉴定模式,助力审判提档加速!

2022-11-01 18:15
来源: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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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诉讼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因鉴定期限过长导致案件不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不在少数,部分案件因鉴定原因长期未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诉讼满意度。为有效减少因鉴定期限过长对案件审限造成的影响,切实解决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的问题,今年5月,天门法院下发《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优化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模式,提高司法鉴定工作效率,促进案件快审快结。

一、精简委托流程,承办法官主动介入

需要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案件,由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并通知诉讼服务中心司法技术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选定鉴定机构、确定备选鉴定机构。司法技术人员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交承办法官送达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人承诺书。

二、强化工作责任,实时协调全力推进

鉴定机构确定后,后续工作包括提供鉴定材料、组织勘验、听证、跟进督办等均由承办法官全权负责,司法技术人员全程配合。改变以往鉴定程序启动后审判团队、鉴定团队、鉴定机构三方责任不明、沟通不畅、工作效率不高的局面。

三、严控鉴定时长,层层履职加强监督

一般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对不同意该约定期限的鉴定机构,当即从备选名单中重新摇号再行确定鉴定机构。承办法官、司法技术人员对鉴定机构的鉴定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截至9月30日,天门法院结案率82.46%,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前列,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率提升5.89个百分点,涉鉴定案件平均鉴定时长减少20天,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减少4.65天,审判效率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