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天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天门市人民检察院诉潜江市水务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这是天门法院今年审理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指定天门市人民检察院管辖。10月,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向天门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天门检察院诉称,2014年以来,潜江市水务局对该市多家农村供水水厂提供的工业用水免征水资源费,且在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仍未依法履行水资源费征收职责,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确认其行为违法,判令其正确履行水资源费征收和监管职责。
12名人民监督员受邀旁听庭审
被告潜江市水务局对天门检察院起诉书所陈述的事实不持异议,对要求其依法履行征收水资源费和监管职责的公益诉讼请求表示认可,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