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遗产祖孙对簿公堂 巧调解双方冰释前嫌

2018-05-29 11:14
来源: 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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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不久,14岁的女儿和10岁的儿子竟将七旬祖父、祖母告上了法庭。近日,天门法院多宝法庭审理了该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邓某在外经商多年,与妻子唐某生养女儿邓甲、儿子邓乙。2015年1月,邓某与唐某离婚,邓甲、邓乙随邓某生活。2016年10月,邓某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东莞市、库尔勒市、天门市多宝镇的三处房产及部分存款等遗产。邓某去世后,其遗产未做处理,邓甲、邓乙随唐某到新疆生活。唐某认为邓某的遗产应由邓甲、邓乙和邓某父母共同继承,邓某父母长期占有该遗产侵犯了两个孩子的权益,多次找邓某父母协商未果后,2017年12月,唐某以两个孩子的名义将邓某父母起诉至天门法院。

唐某诉称,邓甲、邓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邓某的遗产。邓某父母则认为唐某与邓某离婚后又与他人组成家庭,且对方已有三个子女,如果将邓某的遗产分割,虽然名义上是给邓甲、邓乙的,但因邓甲、邓乙尚未成年,遗产由唐某保管,他们不放心。原、被告双方各说各有理,互不谦让,矛盾越积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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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志方法官审理本案,他客观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目前的状况后,首先从亲情着手,拉近双方的距离,逐步消除双方的怨气,接着又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案件的性质和双方的是非。

在廖志方法官的耐心工作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邓某位于东莞市的房产归祖孙四人共有,待邓乙成年后,该房屋由邓甲、邓乙共有;位于库尔勒市的房产归邓甲、邓乙共有;位于天门市多宝镇的房产归邓某父母所有;邓某的存款及保险金归祖孙四人共有,各享有25%的份额。

原被告双方离开法庭时,廖志方法官再次叮嘱道:“逝者已逝,日子还得过,有什么事,一家人坐下来好好商量,哪有解不开的疙瘩。”双方连连称是。“当着法官的面,我向二老保证,你们永远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唐某的话让老两口心中的大石落了地。

至此,这起家庭恩怨终得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