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庭长说 | 天门法院干驿法庭庭长程智超:在乡镇挂职中淬炼 在服务基层中成长

2022-09-02 18:00
来源: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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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门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人大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相关意见要求,以“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积极争取市委支持,推荐人民法庭庭长到乡镇挂职锻炼,着力提升法庭干部综合素质,推动人民法庭“零距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今年5月起,程智超、刘曾庆两名法庭庭长以党委委员身份分别挂职于马湾镇、净潭乡。此举为人民法庭参与地方社会治理和人民法庭案件有效办理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两名同志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受到挂职乡镇主要领导充分认可。8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调研时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挂职三个月来

两名庭长做了哪些工作

有什么感悟呢

让我们先来听听干驿法庭庭长程智超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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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智超,198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学本科,2010年12月参加工作,二级法官,2020年12月任干驿法庭庭长,现挂职马湾镇党委委员。

今年5月,经院党组推荐,我被市委组织部选派到马湾镇任党委委员(挂职一年)。期间,我坚持做到法庭庭长和马湾镇党委委员的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同向同行、相互促进,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提升镇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我于5月6日到马湾镇报到,经马湾镇委安排,负责协助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万达文分管镇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每周一参加机关工作例会,按照书记、镇长对每周工作的安排、部署,在职责范围内督导所管理行业(酒店、网吧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有序进行,督促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依法履职。按照镇党政办公室于每周一拟定的常态化值班安排,做好镇机关的带班值守。每月组织村治保主任召开综治工作例会,摸排各村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隐患,提前制定防范、化解预案,督促各村加强对重点人群如重症精神病人、信访对象的管控或稳控,对下月综治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并对治保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参加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此外,根据镇委工作安排,我参与了接访工作,做好人员稳控和息访;协助做好滞留缅北人员的劝返工作;包保服务马湾镇招商引资企业湖北他她爱乳胶科技有限公司,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牵头化解网络舆情2起。

目前,在马湾镇挂职虽然只过了3个月,但是各项工作的开展已然让自己获益良多,体会颇深。

一、个人成长方面

工作能力有所提升。在法庭工作,视野所及基本上是案件和当事人,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审理辖区内发生的民商事案件。在马湾镇挂职工作以后,需要面对和处理的事项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征地补偿款项的分配、重要合同的合规性审查、信访来访事项的化解、重大安全和社会治安隐患的排查与防范等。做好这些工作,让我视野更加开阔,考虑问题更加系统、全面,工作能力得到锤炼和提升。

工作方式更加主动。基于审判工作的被动性,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司法服务有很大的局限。挂职以后,更多的工作需要积极主动作为,主动摸排矛盾纠纷隐患、主动制定综治工作方案、主动制定细化措施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这样的工作经历使我在思想上触动很深。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治存在,继续延续“坐堂问案”的工作方式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的生活需要,应该立足审判职能的履行,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去主动作为,加大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的力度,强化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

二、工作开展方面

履行审判职能更为高效。挂职马湾镇党委委员后,与各村(居)委会及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的联系更加紧密。这为人民法庭开展送达等诉讼业务以及送法下乡等法律宣传事项的推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最为直观的感受就是手机通讯录上村两委干部的联系方式越来越多,对于未能通过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的案件当事人(法庭辖区内),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村两委干部了解到其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进而顺利地完成送达;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可以邀请所在村居的两委干部到场参与到纠纷的合力化解中。

非诉调解衔接更为顺畅。源头防控、纠纷排查、联动化解、司法确认的诉源治理联动机制初步形成。通过村委会上报和群众来访,及时掌握辖区内发生民间纠纷的状况,在形成案件前,协调镇综治中心、村委会等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在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对达成的调解或和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马湾镇某村居民魏某与张某的承包渔池相邻。今年4月,张某在使用农药消杀渔池后,因下雨导致池水漫灌,造成魏某渔池内养殖的小龙虾出现大面积死亡。为此,魏某多次到镇政府反映要求解决。根据工作安排,由我负责带领工作专班处理该起纠纷。我当即协调马湾派出所民警一同到双方家中进行相关法律的宣传,并多次组织镇农技中心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到双方家中做思想工作,从思想上消除双方的顾虑和隔阂。最终,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经双方共同申请,法庭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张某当场将补偿款支付给魏某。

参与辖区平安建设更为具体。人民法庭作为辖区平安建设领导机构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功能效用,参与社会矛盾综合治理联动联防联控工作,助力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在马湾镇挂职党委委员,为法庭完成好参与辖区平安建设的工作任务,切实推进平安天门、法治乡村提供了便利。

为党委、政府依法作出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更为直接。挂职党委委员后,可以面对面的方式向镇主要领导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在党委会中就“三重一大”事项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得以直接参与到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中。目前,已参与审核镇政府作为合同方的相关协议如风电项目合作协议、武天高速临时用地协议、集贸市场改造协议等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和漏洞,为马湾镇自来水厂依法改革提供法律意见。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总结经验,继续保持务实创新、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唯实惟先、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为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