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天门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会上通报了天门市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天门法院履行牵头职责的“保护少数投资者”“执行合同”两项评价指标,分别名列全省第一名、第三名。
会上,天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董青平对天门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天门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雄伟作了典型发言。
近年来,天门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相关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生动的审判实践、常态化的司法服务,为服务保障天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
一是以法官包保联系走访企业为切入点,急企业所急,提升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天门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企业的司法需求,出台了《法院干警包联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方案》,选取辖区内32家重点企业,由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与重点企业一对一包联,定期开展走访。发布《天门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以争创省营商环境试点单位为突破口,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护力度。以创建省营商环境试点单位为契机,制定《天门市人民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施细则》,实行“两表一卡”评估制度。送达阶段,随案发放《涉企案件监督卡》,主动接受企业监督;审理阶段,由承办人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执行阶段,制作《涉企案件执行预案表》,坚持平等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查封。
三是以设立金融审判团队为创新点,助力金融风险防控,增强银企互动活力。组建金融审判执行团队,对涉企金融案件,实行集中受理,专项执行。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复杂借贷纠纷提前介入、灵活运用实现债权司法程序、开展涉企金融借款案件专项执行等举措,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下一步,天门法院将进一步拓宽思路,主动作为,以企业司法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精准发力,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