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报道了“一个悲伤而又令人深思的故事”(《天门一男子杀妻自尽引发的诉讼……》)。
2012年,天门市A镇男青年陈某与B镇女青年于某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通过几年打拼,双方在B镇购买单元房一套。2016年的一天,在广州打工的陈某和于某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陈某将于某勒死后跳河自尽。
双方父母因损害赔偿及遗产分割产生纠纷,遂向天门法院起诉。在民二庭和多宝法庭的多方努力下,陈某、于某父母达成一致意见,遗留的房屋归于某父母所有,数个银行账户的存款分属双方父母所有。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父母可依据调解书及生效证明去银行办理取款手续。至此,案件已依法办结。但接下来……
近日,陈某父母来到多宝法庭求助。原来,陈某、于某遗留的银行存款均在广州,而陈某父母年近七旬,体弱多病,希望法官能将其子在广州的银行存款扣划至天门法院后,再办理领款手续。于某父母得知此情后,亦恳请多宝法庭法官到广州一并将其应得的存款扣划至法院。
鉴于双方父母的实际困难,为避免遗产分割再生纠纷,多宝法庭法官借到深圳办案途经广州间隙,将陈某、于某银行存款悉数扣划至天门法院。
深圳办案归来,法官第一时间驱车赶往双方父母家办理领款手续,并与院行政科协商,将双方应得的款项分别汇入其银行账户。
双方父母对天门法院法官一心为民、真情服务感激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