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再次就推广应用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联合印发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应用67类示范文本,囊括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执行等9个领域。为了优化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实现,连日来,天门法院已全域推广、运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7月14日是示范文本全面推广使用的首日,天门法院召开推广应用工作座谈会,天门市7个律师事务所和2个法律服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代表受邀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相关通知精神,宣读了《天门市人民法院关于推广使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倡议书》,详细介绍了示范文本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并就部分常见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途径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作了分析讲解。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将把“两状”运用纳入律所日常学习培训中,引导适用“两状”,并及时将适用“两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至法院,促推“两状”示范文本从形式规范向实质高效转变。
在天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台面区、自助区摆放着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及参考实例,大屏实时展播示范文本运用图文视频,现场张贴示范文本二维码供当事人随时扫码使用,配备专人指导立案当事人规范填写示范文本,正确表达诉求,梳理完整信息。
天门法院将持续深化落实要素式示范文本的应用和推广,认真听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反馈意见,探索创新便民举措,打造更高效、更智能、更温暖的诉讼服务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