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语:谢谢!)
7月17日上午,天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岳口镇妇女李某突然起身,向岳口法庭庭长吴巍深深地鞠躬,并一再用手语向他表达感激之情。
7月13日,一名女子急匆匆地来到天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递给立案庭法官一张写有“我是聋哑人,我要离婚”的纸条,立案庭法官热情接待了她。通过书写交流的方式,法官得知,聋哑人李某系天门市岳口镇居民,曾在聋哑学校学习,能够用手语和书写的方式交流,李某要求与其丈夫王某(非聋哑人)离婚。
立案庭法官随即通知岳口法庭吴巍庭长赶到诉讼服务中心,吴巍庭长审查李某的立案材料后,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并根据李某实际困难为其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
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7月17日上午,吴巍庭长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曾教过李某手语的天门市残联蒋国芬老师被聘请担任手语翻译。
李某与王某于2015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后生育一女。因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交流不畅,常因琐事发生矛盾甚至肢体冲突。
调解中,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没有异议,但对孩子抚养费给付分歧意见较大,王某自愿抚养孩子,但要求李某给付抚养费,李某则称自己无力给付抚养费。在吴巍庭长三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和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孩子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4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
这时,李某突然起身,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