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召开“世界湿地日”新闻发布会

2023-01-30 18:05
来源: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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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27个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为彰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积极倡导“珍爱湿地、共创美好环境”的社会风尚,天门法院召开“司法助力湿地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围绕天门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与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协作,助力湿地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天门法院副院长王忠汉主持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人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勇、湖北天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科普宣教科科长涂金娥、天门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朱旭峰及天门日报、天门电视台、云上天门等多家媒体参加。

朱旭峰介绍了天门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设立以来,涉湿地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的工作情况。

吴勇介绍了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与天门法院联动协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湿地水污染防治、湿地水体的水质监测及湿地科普宣教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涂金娥介绍了湖北天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围绕将张家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打造成融合案件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和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与天门法院联动协作,共同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会上,新闻发布人还分别就天门法院未来在湿地保护方面的举措、湿地保护典型案例、生态环境部门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稳定的举措及如何进一步落实 “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建设方针,开展保护、建设和管理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21年6月,湖北高院、汉江中院、天门法院在天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天门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率先在汉江辖区法院打造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的“绿色法庭”,开展湿地环境保护等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依法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分别在张家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案发地等进行巡回审判、公开宣判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以及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等涉环境资源案件19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案释法、寓教于审。并紧扣“2·2世界湿地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选取典型审判案例,通过法律宣讲、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结合刑法、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天门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发挥“三合一”环境资源巡回审判作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法治宣传力度,筑牢湿地保护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