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仙北法庭吗?我是鹿角岭村的,我女儿要离婚,她是残疾人,行动不便,你们能不能去她家里办啊?”
近日,仙北法庭法官接到麻洋镇鹿角岭村村民马某母亲的电话,咨询能否上门解决纠纷。
放下电话,法官即与麻洋镇鹿角岭村党支部书记电话联系,了解到马某与其夫夏某均是残疾人,为该村低保户,两人于2014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几天后便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双方婚后常为家庭琐事争吵。
掌握上述情况后,仙北法庭特事特办,庭长叶四华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很快赶到马某家中,分别同马某、夏某谈话,了解婚姻纠纷由来和两人对维持婚姻的态度,认为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可作调解处理。于是,当场登记立案,并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同意离婚、马某向夏某给予经济帮助10000元的调解协议,马某当场向夏某给付了经济帮助款。
夏某之母代收帮助款
次日一早,仙北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