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无可逃!女“老赖”泪崩!!

2018-07-06 16:08
来源: 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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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迫于强大的压力,逃匿近一年的女“老赖”金某主动现身,找到共同债务人刘某(金某前夫),与债权人谢某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取得了谢某的谅解。

近日,天门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此前,刘某作为该案共犯已于2017年被天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已刑满释放)。

逃避债务

2011年,刘某、金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位于天门市岳口镇某村的房屋作为担保,向谢某借款30万元做生意。借款到期后,谢某多次催讨无果,于2014年将刘某、金某诉至天门法院。天门法院依法判决刘某、金某偿还谢某借款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金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谢某遂申请天门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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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执行

执行中,刘某、金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天门法院依法查封、评估、拍卖金某位于天门市岳口镇某村的房屋,并发出公告责令刘某、金某及家人限期腾退。然而,刘某、金某拒不腾退,反而在公告期间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且无视执行干警多次警告、阻止,天门法院遂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逃避审判

公安机关以刘某、金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7年12月,天门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在审理期间,金某逃匿,天门法院依法中止对金某的审理,公安机关将金某列为在逃人员予以通缉。

逃无可逃

金某逃匿期间,既不敢使用身份证件,也不敢回家看望家人,只能隐姓埋名,躲在城区某酒店打杂工,不敢外出。

在此期间,天门法院依法冻结了金某名下的金融账户,并多次找到其家人,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和逃避刑事处罚的后果,责成其家人劝导金某归案、履行债务,争取宽大处理。

随着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惩戒失信行为社会联动越来越严厉,金某日日惶恐不安、夜夜心惊胆颤,深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逃避刑罚将永难安宁。

最终,金某下定决心,主动找到刘某,共同履行了全部义务,取得了债权人谢某的谅解。

庭审中,金某痛哭不已,十分懊悔。鉴于金某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履行法律义务,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天门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一起历时4年的“骨头案”至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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