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在执行攻坚中,兄弟法院间的协作联动,令“老赖”心惊胆颤,让执行威力倍增。
日前,天门法院在仙桃法院的鼎力支持下,在仙桃市沔街大道成功对“老赖”许某实施司法拘留。
基本案情
施某与许某健康权纠纷一案,2017年11月经天门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许某在扣除其已赔偿的40000元外,另赔偿施某各项损害费用2303.8元。判决生效后,许某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2018年3月,施某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门法院依法向许某送达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许某,责令其依法履行义务,但许某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
2018年5月25日,天门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前往仙桃市沔街大道许某租住地,许某避而不见,执行干警依法向许某妻子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转告许某,许某妻子答应在27日前将执行款汇入天门法院执行款账户中。5月27日,执行干警再次敦促许某依法履行义务,但其仍拒不履行。截至5月31日上午,许某仍不履行,并拒接执行干警电话。
司法拘留
5月31日18时10分,在得到许某回到仙桃市沔街大道其租住地的线索后,天门法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仙桃,并迅速联系仙桃法院执行局请求配合,该局局长傅涛立即安排执行中队队长王晟带领干警前往“盯人”,协助执行。
19时许,在仙桃市沔街大道,天门法院、仙桃法院的执行干警会合,在迅速制定实施拘留方案后,兵分三路合围许某租住地,许某见状欲夺门而逃,两家法院的执行干警一拥而上合力将其抓获,当场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
仙桃法院执行干警配合天门法院执行干警将许某押上警车,送至仙桃市拘留所执行拘留。至此,两家法院联合猎“赖”行动圆满结束。
天门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云红(左)、干警张智勤(右)与仙桃法院执行局执行中队队长王晟(中)在仙桃市拘留所门前
全国法院一家亲
执行联动显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