慑于法院高压 “老赖”主动求和

2017-08-18 09:23

“感谢你们的多次调解,对方主动跟我们单位要求和解,结果我们很满意,今天我们是专程过来撤销执行申请的!”8月15日,天门市某局负责人拉着天门法院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2012年,天门市某局将位于竟陵街道百花路的门面房屋租赁给某休闲中心,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休闲中心继续占用且拒不搬出。2016年11月,某局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休闲中心交还房屋。审理中双方达成了休闲中心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某局交还房屋的调解协议,但到期后休闲中心并未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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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向休闲中心下达执行文书,责令其5日内腾退房屋,但休闲中心负责人以房屋装修成本未收回为由不予理睬。法院于8月9日发出强制腾退房屋公告,随后还多次上门劝其主动退出,然而该休闲中心负责人依然无动于衷,不配合执行干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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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情况,法院决定于8月21日对该房屋依法强制腾退。

见法院要动真格了,8月15日,休闲中心负责人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取得了谅解,双方签订了由休闲中心限期自行腾退房屋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