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法庭秩序 维护司法权威

黎某扰乱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

2016-05-06 11:01
    浏览: 1364

5月3日,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黎某被我院处以司法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下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甘某离婚纠纷案件时,原、被告及双方参与旁听的部分亲属发生争吵、打斗,致使庭审中断。面对紧急情况,在场的法官和法警及时进行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汇报。我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法警立即赶赴事发审判庭,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公安机关派警察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处理纠纷。我院对动手打人的黎某予以司法拘留5日处罚,对于其他参与争吵、打斗,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进行训诫,并责令其写具结悔过书,以维护司法权威。

法律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