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赴外省逃避执行?天门法院执行干警异地拘传没商量!

2023-08-24 18:55
来源: 综合办

“随便你们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不给钱。”

当天门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巴某异地拘传至河北沧州运河区人民法院后,巴某态度依然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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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巴某均系天门张港人,二人离婚纠纷一案经天门法院审理,判决巴某从2022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给付小孩抚养费8823.5元,并一次性给付刘某共同财产及补偿款共计203347.4元。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巴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3月2日,刘某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巴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巴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巴某不以为然,拒绝履行义务,并外出逃避执行。

2023年8月,刘某向执行干警反映,巴某与其家人在河北沧州做生意,其知道巴某具体位置并已将人盯住,请求天门法院尽快派出执行干警到沧州对巴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接到刘某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负责人报告了情况。考虑到异地执行存在更多困难和挑战,经过谋划,执行局指派两名异地执行经验丰富的干警前往沧州执行该案。

2023年8月8日,执行干警驱车1000多公里前往沧州。8月9日上午9点,执行干警根据刘某提供的位置线索成功找到巴某。在巴某居住的地方与其沟通协商,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巴某依然拒不履行,认为法院判决有误。当日上午10点半,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将巴某拘传至运河区人民法院,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做巴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若对生效判决不服,可以依法通过再审、申诉等途径获得救济。现在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不能抗拒执行,如果继续抗拒执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反复释法说理,巴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当前生意不好,手头资金紧张,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请求与刘某协商。考虑到巴某现实经济情况,执行干警与刘某做了沟通,刘某表示巴某一次性给付其100000元即可,对余款103347.4元予以放弃,但巴某仍需按期支付抚养费。巴某对此表示同意。

在执行干警连续5个多小时不断沟通做工作后,当日下午2点半,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巴某在家人的帮助下当场给付刘某100000元,约定抚养费按期支付,若巴某逾期未履行,由巴某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路上虽多困难,但执行干警迎难而上,努力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