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农民工,维权多年无果,家庭经济困难,希望法院能给予他们一些帮助!”近日,83名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代理律师向天门法院提起诉讼,并向立案庭递交了《缓减免诉讼费申请书》。
原来,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王某等83名农民工受赵某雇佣在某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工作,约定劳务费按400元/天结算。但赵某并未按约支付,王某等83名农民工多次到天门市劳动监察大队维权。2023年8月,赵某与王某等83名农民工进行了结算,但一直拖欠劳务费110万余元未支付。无奈之下,王某等83名农民工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天门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厘清案件信息,启动立案“绿色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人民法院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司法救助制度,确保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经审查,该83名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立案庭负责人报院领导审批,决定依法缓交其诉讼费9485.02元。目前,该83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进入审理程序。
依法及时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天门法院畅通立案“绿色通道”,今年以来,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243件113万余元。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天门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妥善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烦“薪”事,撑起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安薪伞”,让农民工“薪”愿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