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 勇担当 | 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朱旭峰

2021-07-20 19:20
来源: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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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峰,1982年6月出生,200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金融学双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同年12月考入天门法院,历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黄潭法庭庭长,现任综合审判庭负责人、二级法官。先后荣获市“三八红旗手”、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成长,在平凡中酝酿

刚进入天门法院,朱旭峰在刑事审判庭担任内勤与书记员的工作。每天,她都要抱着厚厚的送达材料往返于市检察院公诉科、市看守所、市公安局法制科。正是在这繁琐的工作中,她练就了许多本领,并为日后的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文书送达,她对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的理解不再停留在法条上;通过大量笔录记录,她训练出从当事人毫无逻辑、杂乱无章的对话中迅速捕捉到关键点、提取有利信息的能力;通过卷宗整理,她快速接触到了各类刑事案件,知道了不同案件如何审理,如何穿插调解,化解矛盾;通过报送各类报表,她留心每年刑事案件数量、案由等相关变化,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每年激增的情况……通过日常积累、分析调研,她撰写了《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共同犯罪人、共同致害人的赔偿问题》《论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等多篇论文并获奖。

这段忙碌的时光让她迅速成长,也让她顺利地适应了从书记员到审判员角色的转变。

责任,在磨砺中担当

担任审判员后,面对棘手案件,朱旭峰从不推脱。她常常给自己鼓劲:“案件不分大小,再难也要办好每一起案件。”

她审理的案件中,有因在高压线下钓鱼触电身亡的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事故发生时,死者的大女儿3岁,小儿子未满1岁;有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因两辆重型货车之间的牵引钩断脱,造成当事人脑干损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事故发生时,伤者刚满25岁,已类同痴呆人,而小孩刚满3岁;有在亲戚家饮酒后驾车载亲戚回家,途中因翻车致自己死亡,死者家属将多名亲戚告上法庭,彼此形同陌路的侵权责任纠纷案;有因楼下邻居患精神病的孩子放火殃及楼上房屋,受害方多次诉讼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每一件案件都是情与理的对决、道与法的碰撞,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事,都需要她耐心细致地同当事人做大量的调解工作,才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每审理完一起案件,她都会认真地总结办案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她深深地感受到一名法官肩上责任与担当。每当遇到困难,她便想起母校的校训:“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看看身边的老法官们,他们有的年近六旬、戴着老花镜仍在敬职敬业伏案工作,她更加坚定做好一名法官的信心。

初心,在奋斗中绽放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传统的审判方式带来极大的考验。为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朱旭峰创新审判思维,利用现有的网络、通讯设备,采取“云立案”“云庭审”“云调解”等方式,线上、线下灵活审判,让黄潭法庭案件审理跑出“加速度”。如江某与邓某民间借贷案,二人系甥舅关系,邓某向江某出具欠条后迟迟不还款,双方矛盾激化,江某将邓某诉至法院。朱旭峰数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江某态度坚决,要求邓某一次性还款,邓某亦消极应付,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复工后,朱旭峰通过微信视频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反复协商调解方案,权衡利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为方便已外出务工的江某,她采取邮寄调解协议签字确认的方式,并通过视频为江某办理领款手续,让这起亲戚间的纠纷彻底得到解决。

近年来,天门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朱旭峰带领法庭干警,善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推行矛盾纠纷“云化解”。在汪某与胡某离婚纠纷案中,双方分居多年,均同意离婚,但因胡某在国外不能回天门,离婚事宜只能搁置。案件受理后,她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线上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了结后,汪某感叹道“有一种速度,叫黄潭法庭速度”,并为法院送来“依法办案快速到位、十天结案为民解忧”的锦旗。

同时,朱旭峰主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致力于推进法庭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妇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充分发挥该模式高效便民、省时省钱省力的优势审理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四月,朱旭峰调整到综合审判庭负责。回到“娘家”,她重新开始了行政案件的审理。站在新起点,面向新征程,岗位虽变,但赤诚之心不变。作为一名法官,她将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继续踏实工作、努力奋进,用心、用功办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