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她的身心健康”
——天门法院审慎办理一起指定监护人案件

2024-03-07 20:40
来源: 综合审判庭

“打破现有生活的平衡,不利于你妻子的身心健康,你回去多和家人沟通交流,增进感情,等到时机成熟了,再来申请。”天门法院在宣判一起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后,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对申请人张某解释道。

再婚妻子患病随子生活

丈夫欲申请为指定监护人

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王某系再婚,王某与其前夫育有一子李某。再婚后王某出现记忆力下降等状况,多次到医院就诊。2022年初,王某外出摔倒,被人发现后送至医院,经诊断为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出院后,王某被接至其姐姐家中休养,后随其儿子李某生活至今。2022年3月,李某向天门法院申请宣告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鉴定,王某无民事行为能力。现张某以其为王某配偶为由,向法院申请指定其为王某的监护人。

多方走访各执一词

法官“突访”探寻真相

“张某和李某分别作为王某的配偶和儿子,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都可以担任王某的监护人,并且根据法律规定,配偶的顺序是优先于子女的。但是根据现状来看,我们还要考虑由谁担任监护人更利于王某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件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随即来到了李某与王某现居住的社区了解相关情况。

“李某确实带着他的母亲王某租住在我们社区,他原本不住在这里,说自己的房子太潮湿了,就租了个房子好照顾母亲。”社区工作人员在办案人员询问时说道。

听完社区工作人员的话,办案人员又找来李某了解情况。“我之所以要把母亲接来跟我一起生活,就是因为张某没有尽到夫妻间的爱护和照顾义务。”李某认为张某和其母亲只是搭伙过日子,在共同生活期间,张某对其母亲的饮食、生病住院等生活起居照顾不周,其母还多次出现走失。李某接回母亲后,张某还向其索要其母亲每月养老金。“我现在肯定是不同意我母亲跟他一起生活的,除非他作出改变,让我觉得他可以照顾好我母亲。”

“我们不能只听一方的说辞,还是要进行全面的调查走访。”办案人员又来到张某所在的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及邻居了解情况。“平时看起来两个人感情还可以。”“张某经常带着王某在外面过早,两个人形影不离的。但是对于具体生活情况不是很清楚……”听完大家的描述后,承办法官陷入了沉思,“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们还要实地去看一看王某现在的生活状况到底是什么样的。”

在事先没有告知李某的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陪同承办法官来到了李某和王某现在居住的出租屋。“进门首先给我的感觉是,房子打扫得干净整洁,没有异味,不太宽敞的房间里放眼望去摆放的全是王某的生活用品、药品和衣物,王某穿戴干净整齐……”承办法官回忆当时的情况说道。

审慎审理保权益

判后回访寄真情

在走访了多个社区、询问了十余人之后,结合调查的事实,承办法官审慎审查后认为,打破现有的生活状态可能不利于王某的身心健康,目前由李某作为监护人更为合适,于是判决驳回了张某的申请。“希望你今后对妻子更多一些关心照顾,更多尽到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同时争取家人们的理解、支持。”承办法官对张某真诚地建议。

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对王某一家进行了回访,并再次找到相关人员了解其生活情况,得知其病情稳定,未出现再次走失的状况,承办法官感到十分欣慰。

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天门法院一直致力于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在日常审判工作中,时刻秉持审慎的工作态度,通过能动履职找准矛盾化解点,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纠纷,着力保护妇女权益,传递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