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庭法官“不近人情”,赢得民心

2014-07-3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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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我院法官廖志方在向当事人杨某送达判决书时,同时退还给杨某以前为他的手机充的500元话费,当事人以法官“不通人情世故”为由坚持拒收,廖志方给杨某耐心讲明工作纪律后,当事人终于收下了500元现金,并对法官清正廉洁的作风表示极力赞扬。

今年5月,我院法官樊柏芳、廖志方在审理一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当事人杨某担心法官办案对自己不利,就到法官办公室给两名法官各送了一个红包,两名法官当场拒收,并告知当事人杨某:法院会严格按照实事依法公正裁判,将红包退给了当事人。当事人送礼被拒后,又给廖志方的手机充了500元话费,廖志方知道后,及时向庭长汇报情况,并决定坚决退还500元。在案件依法审理结案后,廖志方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将500元话费以现金形式退还给了当事人。

民二庭始终严格加强对法官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格杜绝“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重预防、强监督,严格依法办案,保持清正廉洁。多年来,民二庭无一人违反廉政纪律,通过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