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当事人有难处?法官服务到“家”

2024-07-12 18:15
来源: 岳口法庭

“这么热的天还麻烦你们到家里来,辛苦你们了!”近日,天门法院岳口法庭干警来到行动不便当事人家中,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圆满化解一起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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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安徽人吴某(男)与湖北天门人朱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在安徽省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习俗、生活观念等差异过大,短短几月后朱某便回到天门娘家,双方分居生活至今。多年来,双方没有任何联系,因路途遥远,也一直未办理离婚登记。如今二人均已年近花甲,因办理有关事宜需要,2024年5月,吴某在安徽通过网上立案向天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岳口法庭干警通过电话了解到,朱某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现与年迈的父亲居住,家中没有年轻人。经过进一步询问,干警初步确认了双方的离婚意愿和调解意向。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不便到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线上+上门”的方式开展调解。

调解前,法庭干警远程指导吴某在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上完成身份验证、信息填写、资料上传等程序,并根据二人初步意愿提前上传了调解协议。随后,干警们来到朱某家中,详细为其和家人解释调解协议的内容及法律程序,并组织双方在线调解。在干警的指导下,双方确认无误后在手机上完成了调解笔录和协议的签字,案件圆满了结。

法官上门办案,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天门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能动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