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人民法庭⑦丨天门法院张港法庭:乡村日日新 法庭有作为

2022-10-12 18:05
来源: 综合办

640.png

天门市人民法院张港人民法庭位于“花椰菜之乡”张港镇,主要负责张港镇、汪场镇、蒋场镇、蒋湖农场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辖区面积约362平方公里,人口约20.54万,区域人口流动性大,外出务工人口多,花椰菜、包菜等农产品种植业较为发达。

张港法庭始终坚持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在案件审理、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司法为民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近两年来,张港法庭受理案件631件,审结626件,结案率99.2%。今年以来,法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2件,审结251件。

一、发挥党建引领,筑牢思想防线

依托书香法院,积极创建“学习型”法庭。聚焦干警精神文化需求,激发干警读书热情。在院领导的带领下,与其他法庭联合开展户外读书分享活动,分享读书感悟,促进干警思想文化熏陶和能力素质提升。

依托教育基地,努力完善“教育型”法庭。通过开展支部活动,组织干警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促使干警进一步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打击毒品犯罪的必要性。

依托自选动作,合力打造“创新型”法庭。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发掘创新自选动作,通过举办“红色剧本杀”、红色经典围读、爱国主题诗朗诵等活动,增强干警活动的积极性与参与感,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二、助力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完善诉调对接,提高审判质效。“1+1+1+N”(1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其他调解员)工作模式,开展诉前、诉中联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案件繁简分流程序,开放企业立案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张港法庭平均审理周期逐步缩短,平均审理周期31天;简易程序适用比例持续上升,适用率达到89%。

在审理胡某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农民工胡某年过六旬,身体渐弱,受疫情影响无法做工,无收入来源,生活较为困难,而陈某将工资款拖欠5年未付。张港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陈某了解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庭前调解,反复向陈某释明拒不履行工资款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 ,陈某将8000元工资款交到胡某手中,胡某申请撤诉。

落实评估制度,降低企业影响。规范填写“三表一卡”,对个案进行详细评估,降低司法行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在某食品公司与某购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食品公司申请查封购销公司的生产设备并冻结银行账户。张港法庭经评估发现,购销公司因疫情原因经营困难,若查封其设备,将造成其生产停滞。张港法庭积极与食品公司沟通协商,建议暂不查封购销公司设备,保障购销公司正常经营,同时积极督促购销公司尽快支付货款。最终,张港法庭通过远程视频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食品公司撤诉。

深入走访企业,增强服务效能。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深入企业调研纳谏、问需解忧,帮助企业避风险、稳经营、谋发展。邀请湖北森宸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走进法院召开座谈会,深入走访包联企业天发建材有限公司,发放《天门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承诺书》,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宣讲,询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并征集对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三、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设立巡回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在张港镇以外的其他三个辖区乡镇均设立巡回审判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今年以来,张港法庭在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4次。

强化多方合作,疏通解纷联动。加强与辖区派出所、乡镇政法办、司法所、妇联、村委会联系,在汪场镇方桥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增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庭与各部门间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联络沟通。

严格落实执行《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规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积极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为家暴受害者人身安全提供“联动式保护”,织牢反家庭暴力的保护网。今年以来,张港法庭依法向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及派出所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2次。

开展司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六一”前夕,到蒋场镇中心小学送法送温暖;走访辖区企业湖北顾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12·4”国家宪法日,在汪场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

山高不阻其志,涧深不断其行,流年不毁其意,风霜不掩其情。作为扎根基层的人民法庭,张港法庭将扎实工作、奋发进取,继续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围绕实现公平正义,深入提升司法公信;围绕保障群众权益,不断优化司法服务,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