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弟弟被霸凌,哥哥“硬核”撑腰反获刑

2026-06-05 10:00
来源: 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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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给我等着!”2025年1月一天,天门某镇初中校园里,初二的小刘被初三的小吴堵在厕所欺凌。

回家后,小刘把遭遇告诉了哥哥刘某(21周岁)和表哥齐某(21周岁)、于某(19周岁)。几天后,刘某三人在家附近碰到小吴,以为小吴是来找弟弟的麻烦,便与其理论,得知其并非此来意后,便放其离开。

小吴离开后越想越气,决定对刘某等人打击报复,于是让人转告刘某等人到沙场“见面”,刘某三人商议后决定赴约。双方各自带了好几个“兄弟”(均为14-19周岁,部分人员另案处理),小吴方还备了水果刀,刘某方也在途中捡拾了木棍。

打斗中,齐某左臂、颈部被砍伤,构成轻伤二级;刘某右肩被砍伤,构成轻微伤。后双方均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只是想给弟弟撑腰,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我读书时也被欺负过,听到弟弟被欺负,我太气了。”

“我是大二学生,下个学期就要实习了,一次打架,人生全毁了。”

庭审中,刘某、齐某和于某当庭认罪悔罪,大学生于某更是痛哭忏悔。

 

天门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齐某、于某持械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认罚表现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法院依法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刘某、齐某、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法官说法

虽然对方霸凌在先,但绝不等于可以以暴制暴。校园霸凌是违法行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处理,任何私力救济都有法律边界,越过底线就构成犯罪。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护弟心切、情有可原,但纠集他人打架斗殴,已触犯聚众斗殴罪,从“受害者家属”变成“犯罪分子”,不仅没能真正保护弟弟,也让自己身陷刑罚、前途受损。

遇到校园霸凌,如何合法维权?

1.立即止损避险:被霸凌时不硬拼、不激怒对方,优先离开危险环境,保证自身安全。

2.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告诉家长、班主任、学校保卫科,由学校介入调查、制止霸凌行为。

3.全面固定证据:及时拍摄伤情照片、衣物破损、现场环境;保存聊天记录、语音、视频;记录事发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目击者信息,不删除、不篡改。

4.及时报警处理:出现殴打、持刀威胁、多次欺凌、索要财物、侮辱诽谤等情节,直接拨打110或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罚。

5.依法追究责任:可通过学校、警方要求霸凌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