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薪”过年!3天为100余名农民工追回200余万元工资款

2024-02-04 16:30
来源: 执行局

“感谢天门法院!我们终于能拿着工资回家过年了,心里踏实了!”2月2日上午,两个劳务公司及30余名农民工代表来到天门法院,领取了217万余元工资款,喜悦的笑容洋溢在每个人的脸庞,鲜红的锦旗诉说着真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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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水淼劳务有限公司、天门市兆头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天门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天门法院审理判令建筑公司支付上述二劳务公司工程款,房地产公司对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涉及100余名农民工工资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房地产公司逾期未履行义务,二劳务公司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门法院于2024年1月30日立案执行,及时向建筑公司、房地产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该案涉农民工工资,涉案人数众多,且春节临近,能让农民工在节前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是每个法院人的心愿。天门法院高度重视,安排执行局副局长陈红波负责该案执行工作,带领执行干警加紧执行。陈红波第一时间与建筑公司负责人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严重性。在陈红波及干警们的耐心协调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于2月1日将200余万工资款转入执行专户。

执行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立即将好消息告知劳务公司。次日上午,30余名农民工代表高高兴兴来到法院领取执行款,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农民工代表们在收到执行款后,个个喜笑颜开。他们的笑容是寒冷冬日里最温暖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