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协作 凝聚司法合力 | 天门法院邀请检察长、检察官、辩护律师同席审委会

2024-03-18 18:25
来源: 审管办

3月15日上午,天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黎笋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一起刑事抗诉再审案件、一起刑事公诉案件和与检察工作相关的议题进行研究。天门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志军,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张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中心应邀列席会议。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辩护律师到会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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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两起刑事案件的承办法官从案件事实、证据采信、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审委会作了详细汇报。其中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辩护律师就争议事实和诉辩主张陈述意见,并接受审委会委员的询问。检察长分别就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发表检察意见。审委会委员认真听取合议庭、辩护律师、检察意见后,在全方位、多角度、充分审慎讨论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表决。

同时,为强化法律监督的协作运行,法检双方还就拟定《关于加强涉市场主体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进行了讨论,并对部分内容作了补充和修改。

曾志军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法检交流的重要平台,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双方互相学习,互相提高,不断提升法律适用水平和公正裁判能力。本次关于加强涉市场主体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构建体现了法检两院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关系,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共同提高办案质效,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周黎笋院长指出,检察长、检察官、辩护律师同时列席审委会,是我院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重要实践,有利于消除各方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统一裁判标准和量刑尺度,提升案件质量。下一步,天门法院将继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律师列席审委会听证制度,健全良性沟通及协作配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