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天门市多宝镇李花村公民邹某的屋前,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后,法官宣布:“天门市人民法院多宝人民法庭巡回法庭现在开庭......”曾某诉邹某离婚案进入开庭审理。
原本恩爱的夫妻俩闹起离婚,缘于4年前的一场车祸。2013年腊月二十三,丈夫邹某驾车载着妻子曾某回家,未料车撞上路边大树,两人均受伤。邹某颅脑受伤,并落下行动不便、吞咽困难、说话不能的严重后遗症。妻子曾某虽受伤较轻,很快恢复,但家庭生活从此陷入困境,在苦苦支撑3年后,得到公婆体谅,不得已提出了离婚请求。
多宝法庭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被告特殊情况,决定把庭开到被告家里去,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过法官耐心引导和说理,邹某由其母代理与曾某当庭达成了离婚和小孩抚养协议,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对法官体察民情、上门服务由衷表达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