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诉讼须知

2013-08-20 16:11
作者: 天门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诉讼须知

您好!

为方便您的诉讼,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办理:

一、民事诉讼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     料

1

原告是自然人的,起诉状中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被告是自然人的,起诉状中需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等

3

原、被告姓名或名称是否前后同一;不同一的需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个人证明

4

原、被告是自然人的,需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5

原、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村(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6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需授权委托书。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还需公函、执业证;是亲友的,还需其身份证明和双方关系证明

7

起诉状中需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类别、金额等)、事实(证据)、理由(法律依据)

8

提供被告的送达方式;被告下落不明的,需村(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9

证据目录

10

诉状提交相应份数(对方当事人数加一),并简明扼要;所有材料用A4纸;证据一般提交复印件,原件供立案时核对及开庭时出示。

此外,下列类型案件还需要相应材料

(一)离婚纠纷案还需:

 1

原告本人来庭核对身份

 2

结婚证;如遗失、毁损等,需民政机关婚姻登记信息

 3

有子女的,需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户籍证明

 4

被告下落不明的,需其直系亲属的事实陈述

 5

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财产明细

 6

被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或撤诉的,需原告又起诉是在六个月后的依据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还需:

 1

人员受伤的,需医疗终结

 2

 

涉及人员死亡的,需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基本情况的证明;不遗漏原告;放弃诉权的需书面申明            

 3

法院问询同案其他受害人是否提起诉讼;如放弃诉权需书面申明

4

不遗漏被告(肇事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保险公司);原告放弃对其中一方诉权的需书面申明

5

需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还需:

 1

原告医疗终结

 

 2

涉及人员死亡的,需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基本情况的证明;不遗漏原告;放弃诉权的需书面申明            

(四)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还需:

需原告证明与被告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或逾期未作出处理的证据等。

(五)几类常见合同纠纷案还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需借款协议或借条、发放贷款凭证、催讨证明、还款承诺书和凭证等;合伙协议纠纷,需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组织清算证明、双方结算的依据等;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需买卖(租赁)合同或协议、租金收据、解除到期合同通知及送达文件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文件等。

二、行政诉讼

请持行政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本院行政审判庭审查立案。

三、故意伤害(轻伤)等案件

如案情复杂、需公安机关侦查的;或属寻衅滋事、群殴、性质较恶劣的;以及被告下落不明的等,应要求公安机关作公诉案件处理;其他的,可向本院提起自诉。本院将根据自诉人提供和向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材料审查立案。

四、申请执行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 料

 1

申请执行书一份。需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

 

 2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是自然人的,需个人身份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工商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需系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的证明

 

 3

委托申请执行的,需授权委托书。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还需公函、执业证;是亲友的,还需其身份证明和双方关系证明

 4

需原审判庭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通知书

 5

需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6

所有材料用A4纸

五、管辖: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院各法庭分别管辖以下乡镇的民事案件:

民一、民二庭:竟陵、九真、杨林、侨乡开发区

黄潭法庭:黄潭、渔薪、石河、佛子山

岳口法庭:岳口、彭市、横林、白茅湖

皂市法庭:皂市、胡市、李场

干一法庭:干一、马湾、小板

卢市法庭:卢市、净潭

张港法庭:张港、汪场、蒋场、蒋湖

多宝法庭:多宝、拖市

仙北法庭:麻洋、多祥

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0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