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竞聘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2-04-15 10:18
来源: 金融团队

湖北天门绿谷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门绿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本案管理人(担任清算组成员,全面负责清算事务),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公司股权情况:天门绿谷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现有股东三人,其中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武汉三川盛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9.5%,夏蓉持股0.5%。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天门绿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威建设集团公司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情况:目前天门绿谷公司在天门市主要投资开发“亿利金威生态城”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仙北工业园区、天门南火车站对面,总用地面积75672.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7970.74平方米,地上面积227018.79平方米。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即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9.27亿元。一期计划开发27万㎡,并于2018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仅完成12#楼结构施工至2层,15#、18#、21#楼结构封顶,9#楼结构施工至6层,8号楼筏板浇注完成;5#、6#、7#楼地下预应力管桩施工完成。

二、申报条件

1.为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本次申报机构为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2.申报单位及其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申报机构及其团队成员与债务人及其关联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清算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重整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对公司清算有无相应的经验);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拟推荐从事本案清算组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5.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信封密封);

6.清算组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四、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2年4月18日中午12:00。申报机构可于该时间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咨询和阅卷。

五、其他

本次竞选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汪辉

联系电话:0728-5244375

联系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天门市人民法院



天门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