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 勇担当 | 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董军涛

2021-07-12 20:05
来源: 综合办

7月8日上午,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总结会上,天门法院董军涛法官作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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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军涛,1977年11月出生,1999年7月进入天门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为天门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多次荣立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湖北省第二届“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湖北省优秀法官、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非常感谢市教整办、市委政法委给我这次和大家学习、交流的机会,我今天汇报的题目是《司法为民,是一种信念,更是一种责任》。

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在自己的工作笔记中写道:“心中有光,何惧山高路长。”我也是一名法官,为民司法也是我心中的光。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一名风风雨雨22年的“法院人”,虽然我所办理的案件都不是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却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时我们眼中不起眼的小案,也许是他人人生的全部。我所能做的,就是在平凡的工作中办好每一起案件。

犹记得刚开始办案时,我审理的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一个老人车祸去世后,其家庭获得了一笔死亡赔偿金,因为赔偿金分配问题,老人的女儿将其母亲和两个兄弟告上法庭,我在开庭后很快作出了判决,判决老人的几个近亲属平均分配该笔赔偿金。两个月后,我在街头碰到了去世老人70多岁的哥哥,他说的一句话让我五味杂陈,他说,那件事虽然了结了,但兄妹几个人再也不来往了,一笔不多的赔偿款毁了一个家庭的亲情。时至今日,我仍然深感遗憾,规则之治没错,但法律背后还有复杂的情感,事实之中还有难解的缘由,一份看上去无可挑剔的判决书,不一定就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从那以后我更加注重发现纠纷背后的问题,努力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

我曾经审理过一起校园伤害案件,两个9岁的小女孩既是同村人,又是同学。在课间休息时,一个玩玩具致另一个左眼受伤并构成九级伤残。诉讼中,双方家长针尖对麦芒,学校也不愿意承担多的赔偿责任。这个案件若简单判决,省时省力,但我是一名法官,也是一个母亲,想到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我不仅心痛一个孩子受到了身心的双重打击,也心痛另一个孩子的不知所措,幼小的心灵会留下阴影。将案件调解好,将孩子的伤痛降到最低,是我最迫切的想法。庭审结束后,我先后3次到村里向干部群众了解双方家庭情况,组织双方调解,并多次与学校领导座谈。在我不懈努力下,三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受伤小女孩的赔偿款当场履行。结案后不久,其父母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法院。通过这个案件的审理,我更加坚信,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

自任命员额法官以来,我年均结案两百余件,虽然累,但我热爱这个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工作。今年3月,我审理了2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群体性案件,被告拖欠他们20余万元工钱长达四年之久,双方矛盾尖锐。为了让他们早日拿到劳动报酬,我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组织调解,得知被告在宜昌市某工地工作,回天门有困难,我们便马不停蹄赶往宜昌市,促成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当看到农民工们脸上的笑容时,我连日奔波的疲惫一扫而光。作为一名法官,当事人满意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褒奖。这23起案件的审理,用时18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件事被天门日报、长安天门、汉江中院官方微信等媒体报道后,群众纷纷点赞。

择一事终一生,在法院工作多年,虽然也曾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困难险阻,有当事人的不理解甚至威胁,有小家和大家的冲突和顾全,有加班加点付出的汗水和辛劳……但所有这些,我都不曾有丝毫懈怠。在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在同事的帮助和支持下,我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获得了不少荣誉。这些荣誉是对我工作的认可,也激励着我更加努力前行。在未来的路上,我将更加坚定司法为民的法治信仰,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尽职尽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