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

2013-07-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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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

   为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7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杰,副主任张社平、方馥香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天门法院现场旁听了法庭庭审。

院第一审判庭,刘杰与人大代表一起旁听了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涉嫌受贿案的审理。在旁听过程中,市人大代表们根据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司法是否公正、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对庭审行为进行了现场打分评议。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参加旁听活动的市人大代表们表示,这次庭审旁听活动,深受教育和启发,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

刘杰对司法工作人员在庭审过程中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此次活动组织严谨,程序规范,有利于增强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有利于代表具体直观地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和效率,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机关的监督意识,自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刘杰表示,人大代表现场旁听法庭庭审,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有益尝试。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出台市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的办法或意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专项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