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城区的张先生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成为“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后我院接待的第一个来立案的当事人。
实施“立案登记制”后,“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等以前的“立案难题”今后将不再出现,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法院必须当场收下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及时立案,如果当事人的诉求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都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当日,我院立案庭所有工作人员都提前半小时到岗,他们打扫卫生、整理材料,为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第一天的立案工作积极准备。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洪和专职审委会委员王蔚还在立案庭热情接待来立案的当事人。
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洪接待当事人
专职审委会委员王蔚接待当事人
立案庭庭长褚小军解答当事人疑问
专职审委会委员王蔚和立案庭庭长褚小军接待当事人
忙碌的立案法官
当事人填写立案信息
当事人填写立案信息
立案庭法官接待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