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巧摆迷魂阵,法官慧眼识真相

我院成功执结一起规避执行案件

2015-06-11 15:35

   

编者按:“执行难”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工作的重要问题之一,而规避执行又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据初步统计,执行难案件中大约有15%是由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所致。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规避执行,其往往利用表面合法的形式达到非法逃避执行的目的且规避手段越来越多,通过转移财产、假离婚、假改制、假破产等形式逃避执行,使得大量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受到严重损害。规避执行已经成了当前影响执行难的突出问题,亟需重点解决。    

日前,我院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证,终于将一起历时5年之久、涉案标的5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到位。

2010年,代某诉熊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我院和汉江中院两级审理,最终判决熊某偿还代某借款50万元,判决生效后,熊某并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2011年,代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始终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找,除了前期被强制执行的一片林地外,熊某无银行存款及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我院在与代某的沟通交流中,代某反映熊某在诉讼中将其在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其子。得知该情况后,我院立即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查询情况属实,执行法官马上意识到熊某企图用转移财产的方式规避执行。2011年5月代某提起撤销熊某股权变更之诉,经诉讼,得到我院判决支持,并要求熊某股份所有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办理股权变更。

执行法官耐心的向熊某讲解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细心的做其思想工作,通过有效的心理战术,攻破了熊某的心理防线,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熊某先后四次偿还了代某近50万元欠款,一件长达5年的执行难案得以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