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湿”情画意 | 天门法院守护“湿地之美”

2024-01-31 18:45
来源: 综合审判庭

张家湖国家重要湿地位于长江中游江汉平原,是区域保持原生态最好的湖泊之一,是汉江流域重要的生态敏感区域和节点区,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区位极其重要。202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一批国家重要湿地名录,湖北天门张家湖入选国家重要湿地。

今年2月2日是第28个世界湿地日。为深入宣传张家湖湿地保护成效,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湿地的意识,1月30日,天门法院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真镇人民政府、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开展“湿地与人类福祉”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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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打击,织密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安全网

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作用,推进涉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犯罪。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实行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举、惩罚与教育并进的工作方法,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全方位司法保护。2023年,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19件,判处缴纳赔偿金38.23万元,增殖放流鱼苗1.5万尾。

二、强联动,健全多元共治湿地保护格局

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9家单位共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合作机制,签署长江流域(汉江天门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框架协议。协同多部门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协同机制,并全力推行。

三、重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湿地保护良好氛围

多次组织干警到张家湖、陆羽故园等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科普湿地相关知识,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强化以案说法、寓教于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邀请市人大代表、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镇村干部及村民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湿地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湿地保护关乎人类福祉。天门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共建共享共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