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曾庆:法院伴我成长

2018-06-19 16:25
来源: 天门法院
作者: 刘曾庆

时光荏苒,转眼间我已融入法院这个大家庭十年了,从起初的懵懂迷茫,到现在的得心应手,一路走来,法院伴我成长,我在法院茁壮。

走进法院已经十余年了,这十年是忙碌而充实的,也是我人生最有意义的十年。十年间,我一直在刑庭工作,面对逐年增多的案件以及纷繁琐碎的事务,我没有丝豪怨言,而是把这作为一种锻炼的机会。刑庭法官的言行告诉我要勤奋学习,踏实做事,同时也让我更加确立了自己当初进入法院的初衷,在法院平凡的岗位上奉献自己青春与活力。

这十年,我接触到了最最底层的人民群众。我曾见过鬓发斑白的老婆婆,双眼含着泪花给人下跪,请求法官宽大处理自己唯一的亲人,曾见过七十多岁老大爷,雪天里骑自行车走几十里地到刑庭询问案情;面对着这些,我深深领会到法官的责任,要用公正的裁判惩恶扬善

判决容易调解难,双方当事人若能够自愿达成和解,谁也不会来法院打官司。当事人既然选择到法院,就是希望能有个说理的地方。我对待每一案件都极其负责,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耐心细致,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和解希望,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在我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是邻居关系,因琐事发生了互殴,双方都造成了轻伤,如果简单的一纸判决,不但不能化解矛盾,反倒会激化矛盾,甚至双方会不停的上访缠诉。我先后数十次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使他们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我难以忘怀那受害人伤心却又充满渴望的面容;难以忘怀送达路上那一条条乡间小路的坎坷;可我更忘不了,签收调解协议时原被告双方心悦诚服的刹那,更忘不了受害人家属激动却无以言语的动容!有起案件我感受很深,在审理被告人夏某故意伤害黄某一案中,在开庭结束后,被告人夏某的女儿找到我,表示愿意赔偿黄某的经济损失,希望从轻处理夏某,但本案被害人黄某并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这一情况,我查阅了相关的案件,原来被害人黄某的经济损失已判由另一案被告人赔偿,但至今一分钱也没有执行到位,我打电话给黄某,黄某的情绪激动,但也愿意接受赔偿,于是将双方通知到法院进行调解,但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没有达成协议,我没有因此而放弃,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消除了敌对情绪,化解了社会矛盾。被害人黄某拿到赔偿款后特意来法院找到我,给我带来了家里自己种的西瓜,让我尝尝鲜,我告诉他:“你的心意我领了,西瓜我收下了,但我不能违反纪律,这些钱你拿着。”他推托不过只好收下,临走前他不停地说“你是一个好法官”。

法官是高风险的职业,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枚定时炸弹,处理得好就平安无事,处理不好就会把你炸的粉身碎骨,但我会用一颗年轻而又富有朝气的心去迎接每一天的到来,精力充沛地面对每一个困难与挑战,努力成长为一名德才兼备的法官,让生命伴随法律成长,让肩膀挺起华夏脊梁,让和风吹拂正气,让春雨滋润民心。在没有七彩灯光的岁月里守候生命中一次又一次的感动,守望“正义”这两个字所包含的简单也复杂的人生旅途。让我们以爱的名义,吹响“公正司法”的集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