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出成效 攻坚克难启华章 | 天门法院顺利审结一起破产财产分配案

2023-08-04 20:05
来源: 综合办

近日,天门法院依法裁定湖北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至此,我院近五年来的首起破产案件顺利审结。

案件审理经过

湖北某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在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主要经营化纤制品的生产销售。2015年11月,因对外债务偿付困难等原因,企业停止正常经营。2016年,在地方政府的组织下,债权人成立债权人委员会,拟对债务人以“债转股”方式进行重整,但未能成功。

因长期未能偿还到期欠款,某银行对该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经审查受理,天门法院于2021年10月18日依法立案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该案接管时,因企业停业后无法支付货款而引发职工、材料商堵路,“集体讨薪”甚至哄抢企业产品等情况,个别供货商因此被判处刑罚,矛盾涉及面广,维稳压力大。针对这些复杂情况,天门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迎难而上,历经一年多的破产审理,一揽子解决了“僵尸企业”遗留的民生问题,成功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破产立案“破冰”,开启辖区内近五年首起破产案件

受制于我院破产审判力量薄弱、管理人及实践经验欠缺等因素,长期以来,我院存在着破产立案“启动难”的问题。湖北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立案受理,使我院破产案件办理成功“破冰”。

该案在受理之初,合议庭充分研判了案件维稳风险,多次由分管院领导带队,前往地方政府座谈、调研,并就维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以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管理人团队。

管理人团队迅速分工协作,在法院指导下制定了工作规范、接管方案、维稳预案及财务管理、债权申报审核手册等。其中,地方政府负责维稳、财务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律师团队负责债权申报、审核及资产处置等事务性工作。同时,我院借此契机,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会同市政府出台了《天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与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税务债权申报、不动产过户、管理人经费保障、管理人队伍培训等形成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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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天门法院破产案件办理进程全面提速,改变了以往形成的破产案件“受理难、审理难”的窘境,经上级法院备案审批,截至目前共受理破产案件13件,破产案件立案数量居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克服疫情影响,“互联网+”破产办理提速

自2021年我院受理该案后,案件的审理、管理人事务监督、财产处置等均面临疫情防控的严峻困难。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天门法院坚持“互联网+”思维,通过使用“一网两平台”,在破产案件中全面实行信息化办理,实现了管理人与法官工作交互及案件文书的实时推送,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为解决传统的线下债权人会议从会场选择、会议通知到会议表决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的问题,我院利用该平台,实现了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线上召开,线上表决,同步统计表决额、表决结果线上办理,极大提高了办案时效、降低了破产费用,赢得了债权人的肯定,并开创了汉江辖区首个破产案件全流程信息化办理先河。

——释法明理“见招拆招”,平稳处理各类矛盾

在债权申报期间,针对部分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提出的异议,合议庭或分案施策地指导管理人进行细致回复,或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债权分配阶段,考虑到将破产资产分配给担保债权,其余涉民生、涉公共利益债权将无法受偿,易引发更大社会矛盾,我院与三家担保债权人多次沟通,发送分配方案释明函,成功为80名普通债权人争取到4%的分配比例,使得分配方案得到了通过。在资产处理过程中,因市场原因资产多次流拍,合议庭指导管理人与意向客户细致沟通,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解决了客户在过户、缴税方面的顾虑,资产得以顺利成交,保障了破产案件的办结。在办理该案一年多的时间内,无一债权人信访,社会矛盾得以平息。

——“僵尸企业”依规清退,“腾笼换鸟”盘活沉睡资产

2015年11月,该企业因债务清偿困难等原因,停产停业,土地长期闲置、厂房空置、设备老化,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还让好的项目不能落地。案件接管后,我院主动作为,精准摸排查清底数,了解到该企业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企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机械设备、无形资产及应收账款等,督促管理人积极履职。通过多方努力,闲置资产得以处置,“僵尸企业”成功清退,新企业顺利入驻并投产经营。本案的顺利办结,盘活了近百亩土地、两万平米厂房和大量机器设备,厂区也一改往日的荒芜萧条,面貌焕然一新。

——多方寻找平衡点,维护各方利益

本案的总债权共87笔,总额为1.3亿元。除三名担保债权及税款、职工债权外,大部分为普通债权。这些普通债权人大多数是瓶片商,主要通过收储塑料瓶后向债务人供货,人数众多、涉及众多老百姓。合议庭在坚持依法保障优先债权优先受偿的前提下,兼顾考虑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最终拟定了分配方案,并得到了大多数债权人的认可。通过该分配方案,清缴了企业两年的税费欠款340余万元,清偿了垫付的67名职工工资款109余万元,担保债权得以较高比例优先受偿,普通债权人的权益也得到了一定保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天门法院将持续深化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的运用,因案施策,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进一步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天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