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急农民工所急 三天执结欠薪案

2017-07-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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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办案好快呀,我们被拖了半年的工资,你们三天就帮我们要回来了。”7月18日,三名陕西籍农民工来天门法院领取执行款后,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谢代峰和肖浩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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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天门市某食品公司将受雇在该公司陕西业务点工作的王某等3人调往河南一业务点,但3个月未为其安排具体工作,也未发工资。王某等3人多次索要未果,遂向天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该食品公司支付3人工资共计3万余元,仲裁裁决支持了3人的请求,但该食品公司却不予履行。

7月5日,王某等3人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干警当晚赶到该食品公司武汉分公司,向其法定代表人张某送达执行文书,张某避而不见。执行干警随即返回天门市,到该食品公司法务部送达了执行文书,并向其工作人员宣讲了天门法院全力开展“飓风行动”的情况,警醒其若不自觉履行,将被纳入“飓风行动”强制执行。7月7日,该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慑于天门法院“飓风行动”的威力,主动向执行干警如数交纳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