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

2017-06-2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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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午9时,天门法院第一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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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漆俊端坐审判长席,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陶某贩卖毒品一案,检察长刘克强出庭支持公诉,部分法官代表观摩了庭审。这是漆俊院长今年以来开庭审理的第2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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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切实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精神,高度重视院庭长办案工作,采取五条措施狠抓落实。

1

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引导院庭长转变观念,离开办公桌、坐上审判席;

2

实行院领导挂庭办案、指定分案制度,院领导挂审判业务庭,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为主,由立案庭指定分案;

3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实行办案定量管理;

4

每月公示办案进度; 

5

严格绩效考核,认真执行奖惩。


院长及3名副院长、1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办理案件,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争先恐后,勇办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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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庭长带头办案,勇担当、树标杆,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全院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元月至6月16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27件,同比上升59.06%;结案1732件,结案率61.27%,同比上升2.41%。其中受理诉讼案件2179件、审结1397件,审结率64.11%;受理执行案件648件、执结335件,执结率51.7%。

院庭长办案带来的直接变化

带动更多法官投入办案工作中,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

亲历审判,使管理举措更接地气,更符合一线法官需求。

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