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

2015-06-04 16:57
作者: 办公室编辑

   

    本报讯(记者邓慧遐)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根据《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办法》的有关规定,5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人民法院旁听法庭庭审。

在市法院第四审判庭里,代表们旁听了原告杨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等2人、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活动。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对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等庭审行为进行了打分评议。

代表们认为,庭审法官严格遵循审判程序,庭审程序合法,审判节奏适度,审判过程公正公平,具有较高的庭审能力。

    代表们建议,要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官庭审过程中的驾驭能力;要讲究询问的方式方法,紧紧抓住案件的构成要件,突出重点,详略得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庭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水平,提高庭审效率,确保司法行为公开、公正、公平。(转自《天门日报》2015年6月5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