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天门市麻洋镇的张某与邻居王某却因宅基地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最终大打出手,导致多年的友好邻里关系降至冰点。
张某与王某两家房屋之间有一条宽约1米的通道,后张某加盖房屋时占用通道0.5米,引起王某不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2016年5月26日,张某到麻洋镇茅湖街买菜时与王某相遇,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争执中,王某动手将张某右眼打伤。张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10天,花去医疗费近4000元。
2017年4月6日,张某诉至天门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9564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认为该案系邻里纠纷,虽标的额较小,如处理不好,双方可能心存芥蒂,以后难以相处,最佳方案就是调解结案。
5月31日,天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组织当庭调解,张某愿意降低赔偿数额至7238元,而王某只愿意赔偿500元,因双方积怨已久,且互不让步,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此后,法官多次上门调解均无果。
8月1日,法院领导带领法官与麻洋镇政府镇长、司法所所长先后到原、被告家里,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大家耐心的疏导和劝说下,张某和王某分别做出了让步。
最终,张某和王某化干戈为玉帛,王某同意赔偿张某4000元,一起邻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8月15日上午,法官将王某的4000元赔偿款送到张某家中,张某以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为由,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