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二月,细雨纤纤。
2月28日上午,汉江中院、天门法院联合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团山矿区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旅游专线”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治理示范基地”。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旅游专线-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
张家湖属内陆淡水湖泊,是天门市最大的湖泊,也是湖北省保持原始生态最好的湖泊之一。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凭借其独特的湿地景观、丰富的生态体验、多样的休闲活动,吸引大量游客前往,成为热门的旅游目的地。
2021年6月,湖北高院、汉江中院、天门法院在天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天门法院在此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打造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的“绿色法庭”。近年来,天门法院以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为着力点,积极拓展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运用“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工作模式,在重要时间节点,选取典型审判案例,通过法律宣讲、庭审旁听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挂牌成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旅游专线”,旨在通过将司法与文旅融合、生态修复与绿色旅游结合,依托旅游专线,向公众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成果,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通过司法保护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建设美好家园,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治理示范基地-团山矿区
团山矿区位于天门市皂市镇同兴村,矿区中心距皂市镇约7.5km。矿区自2019年关停后,遗留一座深达百米的矿坑,未进行修复、覆绿等治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与案涉企业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后,汉江中院通过司法确认保障协议顺利履行,并多次对团山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治理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团山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累计投入资金达5000余万元,完成削方减载及危岩体清理、恢复被毁坏林地以及排水沟、挡土墙、泵房、喷灌系统、围栏、标识标牌等相关配套工程。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此次活动的开展,是将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强化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汉江中院赔偿办主任陈忠军表示。
天门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通过生态保护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向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