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汉江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动员部署“执行联动年”专项活动。参加会议人员有: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天门法院、仙桃法院、潜江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
会上,我院介绍了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系统的工作情况,仙桃法院介绍了法院与公安局开展执行工作联动的做法,潜江法院介绍了开展“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专项活动的经验。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忠军宣读了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联动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涂新武对“执行联动年”专项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这次“执行联动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外部联动、内部联动、上下联动等三个层面。外部联动要求法院要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争取支持,与公安、检察、发改委、经信委、国土、房管、招投标、税务、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建成全覆盖的执行联动网络,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法院对有协助义务但拒不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采取制裁措施;内部联动要求法院建立健全内部联动机制,法院执行部门要积极与立案部门、审判部门进行沟通联动;上下联动要求汉江两级法院之间积极加强执行联动,做好法院之间的交叉、提级、指定执行及执行协调工作。活动从2015年3月24日开始,到2016年元月底结束。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辖区各法院要迅速组织部署“执行联动年”专项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与方案。加强宣传报道,对专项执行活动中的创新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重点案件、重大执行活动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氛围。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活动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