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本”不终止,继续执行促履行!

2022-01-20 19:30
来源: 综合办

“感谢法官帮我把欠款追回了,辛苦了,谢谢!”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刘某,向天门法院执行干警发来短信表达谢意。

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卢市镇居民严某不间断向随县商户刘某赊购猪饲料,共欠货款13万余元。2019年4月,严某向刘某书写了欠条,随后仅偿还了7万余元,剩下的一直推诿不还。2020年7月,刘某诉至天门法院,请求判令严某偿还剩余欠款。

经天门法院调解,二人达成调解协议,严某分两期支付刘某猪饲料款6万元。严某支付了第一期的款项3万元后,余下3万元超期未履行。2021年4月,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线上线下齐发力,将严某名下银行卡、财付通等账户共计2000余元予以冻结,同时,到车管所、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查询车辆房产登记情况,然而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7月26日,经刘某同意,执行干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依法将严某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高措施。

案件“终本”不终止,刘某的案件,执行干警始终记挂在心头。2022年1月,趁本地人员大量返乡之际,执行干警再次前往严某家中进行调查,发现其家中空无一人。执行干警又到村委会,告知村干部严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并留下联系方式,希望村干部配合法院督促严某履行义务。

“我回来了,我会积极还钱的,我们村干部让我联系您”。面对执行威慑,严某从外地回家后拨通了执行干警的电话。

次日,双方当事人来到天门法院,严某当场支付剩余欠款3万元。至此,历时半年的“终本”案件得以圆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