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人所急送案款 司法便民暖人心

2017-07-1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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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你们真是雪中送炭,我们正在为他的医疗费发愁哩……”6月19日,当天门法院执行干警来到申请执行人徐某住院的病床前,将存有46万余元执行款的银行卡递到徐某的姐姐手中时,徐某的姐姐激动不已、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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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25岁的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倒地后又被一辆中型客车冲撞,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逃逸。徐某伤情经鉴定为颅脑一级重伤,丧失行动能力,构成一级伤残。一年半来仅医疗费已达47万元。事故使徐某家庭遭受极大打击,也给其亲属带来了沉重经济压力。

天门法院受理该案后,认定徐某应受偿185万余元,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应承担其中46万余元的赔偿。执行中,执行干警急事急办,主动与保险公司沟通,敦促其执行。保险公司在法院督促下特事特办,简化理赔程序,及时给付了赔偿款。

“我们不仅要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要让申请执行人及时拿到执行款,对领款不便的,要急人所急,送案款上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关怀。”天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漆俊如是说。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天门法院执行结案的413件案件中,执行到位2208.30万元,已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2198.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