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连续十年上访的交通肇事赔偿案

2014-04-18 10:20

   4月15日中午,老上访户程华林和被执行人向丽萍和气地交谈着走出多宝法庭,一起连续上访十年的“骨头案”经过多宝法庭法官的细心调解,终于成功化解。

2004年7月3日,程华林乘坐二轮摩托车时被向丽萍雇请的司机陈某某驾驶的拖拉机撞伤,程华林将向丽萍起诉至天门市人民法院,经多宝法庭审理,判决被告向丽萍赔偿程华林各项损失共计127335.89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向丽萍只赔付了部分资金,余款102335.89元因家庭困难未自觉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多宝法庭采取变卖肇事车辆、扣取被执行人工资等方式执行30700元。

此次交通事故程华林受伤严重,虽经过多次治疗后,仍然存在颅骨缺损,肢体活动受限,继发性癫痫等后遗症,其伤情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程华林因治病欠下几万元债务,其妻子不堪忍受,丢下年幼的儿子和病残的丈夫不告而别。由于向丽萍并没有赔偿到位,程华林心中充满怨气,遂以法院裁定不合理、执行不力为由多次向汉江中院、省高院投诉,甚至在“两会”期间进京上访,还曾强行锁住多宝法庭大门。

十年间,案件承办人更换了多个,但是多宝法庭始终没有放松案件的执行和争取双方和解。每次程华林到法庭,法庭都安排法官专门接待,耐心倾听其要求,认真解答相关法律规定。庭长段江红同志多次到程华林家中探望,了解其身体、生活情况和孩子的成长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案,其间,副院长郑洪、蒋鸿涛多次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多宝镇委、镇政府一直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多宝法庭法官为把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群众谋福祉,多次到程华林家中探望,主动帮助向丽萍想办法筹集资金,十余次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法官的真诚和耐心终于打动了当事人,双方都做出让步和谅解,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向丽萍一次性给付程华林20000元,该案彻底结案。